2019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半军事化管理辅导员招聘7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锦州,是以铁路运输类专业为主,涵盖铁路运输车、机、工、电、辆等各工种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创建于1948年,由辽宁省政府管理,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2008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学院,为省属公办高职院校。2013年10月被确定为首批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经验丰富、社会声誉良好,形成了铁路运输类专业特色突出、订单式培养特色突出、半军事化学生管理特色突出、校企同步发展的社会培训与服务特色突出的特色办学模式。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
二、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需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军队自主择业干部(不含病退或退休干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在部队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理处分;
4.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热爱铁道及轨道交通行业,热爱学校及辅导员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人数:7人
2.年龄要求:正营职及以下(专业技术10级以下)干部不超过40周岁;副团职干部(专业技术9级)以下不超过43周岁;正团职以上干部可适当放宽。
3.性别:男性
4.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级别要求:正营级及以上干部
7.工作经历要求:原则上要有基层主官经历或团以上机关经历。
8.必须是锦州市区常驻户口。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7日17:00。逾期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本文附件《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成并按规定文件名格式命名,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ltyzhaopin@163.com。邮件中必须包含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军官级别等岗位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和考核。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 “人才招聘”栏目公布(http://www.lntzy.com/rsc/rczp.htm)。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恕不一一回复。
2.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1)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现场确认考试资格,合格者允许参加招聘考核。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手写承诺及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含学士、硕士、博士 )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员的证明材料可为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证明且加盖党支部公章)
⑥军官级别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各类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按考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
①笔试(半军事化学生管理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核与半军事化学生管理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时间、地点、要求将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②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选。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作为拟招聘人选。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5:5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仅一次。
(五)考察推荐
由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状态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网址:http://www.lntzy.com/rsc/rczp.htm。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
四、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
1. 学校对聘用人员由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其按岗位职责进行管理考核,聘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与学校签订劳务协议。
2.本次招聘人员工资收入可按现行《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办公电脑、工作餐等),一般情况收入水平不低于4000元,不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3. 聘用后必须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监督管理。
4.考试的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核时间以学校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因应聘人员较多,招聘事宜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未咨询者,恕不一一回复。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6-3920476 或报名邮箱邮件咨询。
纪律监督电话:0416-392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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