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禹会区遴选乡村学校教师26人公告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工作实绩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用人机制。
二、遴选计划
本次共计划遴选乡镇中学教师2人,乡镇小学教师24人。(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初中部)
1、共计划遴选乡镇中学教师2人(英语1人 ;信息技术1人 ), 遴选合格者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初中寄宿班的全程住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交流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正式留用。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在乡村工作满三年的在职在编教师。
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可放宽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要具备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合格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报考人员报考的学段应与现任教学段一致,学历专业、现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要与其报考学科一致。
6、本学年度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7、2016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8、受处分期间、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9、遴选教师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前低于70分不予入围。
(二)城区小学
1、共计划遴选乡镇小学教师24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4人)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在乡村工作满三年的在职、编外聘用教师;或者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乡村学校“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
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可放宽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要具备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合格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报考人员报考的学段应与现任教学段一致,学历专业、现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要与其报考学科一致。
6、本学年度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7、2016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8、受处分期间、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9、遴选教师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前低于70分不予入围。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及相关后续事宜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yuhui.gov.cn/gggs/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政府四楼410会议室(地址:蚌埠市涂山路429号华禹大厦4楼)。
3、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遴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政审合格材料(近三年学校考核的综合鉴定)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即资格审查),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政审材料交原件)。
(2)申报遴选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一份;考核项目赋分申请表(附件四)一份;个人政审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五)一份;交小2寸证件照2张。纸质件须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后,符合遴选条件者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当场领取《面试证》。
(4)每位申报遴选人员限报一个学科。
(5)凡遴选到城区任教人员,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留用。如报考学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6)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试,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项目 (所有项目均由本人提供学校审核、出具证明材料及佐证材料,教务主任审核,校长签字、盖章)
1、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初中部)
(1)综合素质得分。任职以来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得5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加分。担任班主任或现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以上得5分,不超过3年得3分。
(2)服从工作加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大局意识强的得1分。2016年秋季以来,出现过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得分。
(3)出勤考核加分。
①2016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分,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出满勤得2分,不满勤,但请假在允许范围内的得1分。
(4)教学业绩得分(所获荣誉称号和表彰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研部门授予,所有分值累计不超过17分)。
2016年以来,学科业务获奖(与所报学科一致)得分。(每小项只计一次,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得分。)
①获省级以上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获市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区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②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
③撰写的教学设计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
④教学成绩加分,在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参加的全区统一考试中,所带班级同学科有2次及以上全区排名为1-5名,加5分;排名为6-10名,加3分;排名为11-15名,加1分;(需经区教体局教研室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
2、城区小学
(1)综合素质得分。任职以来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得5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加分。担任班主任或现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以上得5分,不超过3年得3分。
(2)服从工作加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大局意识强的得1分。2016年秋季以来,出现过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得分。
(3)出勤考核加分。
①2016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分,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出满勤得2分,不满勤,但请假在允许范围内的得1分。
(4)教学业绩得分(所获荣誉称号和表彰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研部门授予,所有分值累计不超过17分)。
2016年以来,学科业务获奖(与所报学科一致)得分。(每小项只计一次,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得分。)
①获省级以上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获市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区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②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
③撰写的教学设计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
④2018年秋季以来,所带班级学生学期末质量监测成绩(所任教学科)平均分均不低于70分得2分;及格率不低于60%得1分;优秀率不低于20%得1分。
5、考核项目分值统计后于2019年8月6日在禹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统一面试
1、面试日期:2019年8月8日。上午7点前进入候测室,7:10开始抽签,8:00正式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无生授课和学科教学说课(提前半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授课教师不提供纸质教案和说课稿,满分均为100分)。
4、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前10分钟无生授课,后5分钟教学说课。
5、面试成绩=无生授课成绩×60%+学科教学设计说课成绩×40%。
(五)面试证领取、成绩公布、查分及体检
1、2019年8月5日—6日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证》。
2、2019年8月9日,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持身份证、面试证于当天前往原报名处申请查分。
3、8月10日公示遴选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遴选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入围资格。出现遴选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5、公示结束后,区教体局人事科通知遴选入围人员到按遴选总分排名先后进行选岗,选定交流轮岗学校,到岗报到。
五、遴选办法
1、总成绩100分,依据考核项目分值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考核项目分值总分30分,按1:1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7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分数×70%)。根据考生所报学科遴选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考核项目分值高的优先;如果考核项目分值相同,以无生授课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无生授课成绩相同,则由遴选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入围人员。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遴选职位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满使用单位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服从全区教师“无校籍”管理。
2、遴选人员到交流学校后,经研究确定需将人事关系转入交流学校,需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相应级别岗位空缺,必须低聘直至有技术岗位空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遴选人员自愿放弃交流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其它事宜
1、本次公开遴选由区教体局牵头,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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