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浙江临海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为哲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6、须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底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就读研究生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②就读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或CSSCI最新版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包含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下同);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⑤“211工程”院校、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过经济类学术论文。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3)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4)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以上材料以“姓名+应聘临海党校教师”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2045898706@qq.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9日。
(二)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果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地点、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可与我校办理签约手续。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视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事业单位考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遇上述情况时可视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其他
1、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在我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招聘期间遇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6、本公告由中共临海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望天台41号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办公室
邮编:3170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6—85159145
传真:0576—85672520
E-mail:20458987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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