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招聘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大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以及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等。
(五)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19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后续学校资格审查、考核、区级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2.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学校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大兴区教委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具体安排等,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考核内容: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织考核,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用人单位组织试讲,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评分,填写《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测评表》。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招聘单位收齐相应材料报大兴区教委人事科审核。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相关材料报大兴区教委人事科进行集中资格复审。
(六)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职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8129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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