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古教人〔2014〕12号
各学校及相关申请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2014年春季受理教师资格申请,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受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6日-6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9日-6月13日,现场确认地点: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2、受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5日-5月9日,现场确认地点: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1。
二、认定条件:
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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