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6477人公告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7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击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条件
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资教生、 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报考各地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条件见附件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及要求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与方式 【点击快速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9:00至4月28日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
考试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考生于4月21日8:30至4月30日17:00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确认缴费时,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保证,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考生逾期未完成现场确认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一种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各学段各学科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准考证发放 【点击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688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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