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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1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实际从事教学工作,2014年10月份前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一线教学人员。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2012年度、2013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但教学技能测试未合格的,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除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外,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

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及地点

1、6月26日前,第三类申报人员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

2、6月27日,所有申请报名人员须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册,加盖部门公章后交人事处。

3、6月30日至7月1日,所有申请报名人员须到人事处采集个人头像信息。

4、申请教育理论考试人员,在报名时须交纳交纳考试费40元/人。

说明:

第一类、第二类申报人员不需进行网上报名,但须在系部填写报名册,并在既定时间内到人事处采集个人头像信息。

教材征订和教育理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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