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甘南县幼儿园
甘南县教育局2014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受理权限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信息发布地点
2014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信息均在 甘南县政府网 与甘南县电视台发布,请申请人关注网站与电视台。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南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级别教师资格只能申请一次。
5.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申请认定办法和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考试合格--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合格-- 网上申报-- 现场确认合格-- 认定-- 发证。
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 认定范围和对象 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2日早8:00。
3、体检医院:甘南县人民医院
4、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带1张2寸免冠相片及相应体检费用,体检当日请空腹,体检前日清淡饮食,禁酒、禁宵夜,当日禁药以免影响您肝功能指标的检测结果,。
思想品德鉴定
1、鉴定对象:具备本公告 认定范围和对象 规定人员。
2、鉴定时间:现场确认前完成。
3、鉴定办法和要求:申请人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式1份,到相应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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