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西安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 国考 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范围
在西安市参加过 省考 或具有西安户籍,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人员;或2013年、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已全部通过,但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清考报名。
二、考试及认定工作流程
报名。申请省考清考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进行。
1.网上注册。2015年1月19日至22日,申请人员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进入 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网上报名系统 , 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2.现场审核。2015年1月21日至24日,申请人员需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员需携带以下资 料:
《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备防伪标识的省考《成绩报告单》;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通过资格审核,提取照片,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手续。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本次清考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网 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网上报名系统 自行打印准考证。
4月中旬起,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体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填写《体检表》、《教师资格审定认定表》,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另行通知。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经过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安排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另行通知。
颁发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对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并注册考生进行审核确认,报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编号、备案,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发布。
三、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14〕68号文件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四、有关事项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
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的后续相关通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西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29-87274558。
(原标题: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
西安市教育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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