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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2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一中、市聋哑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身心条件。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相关规定,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户籍条件。在铜川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铜川户籍或在铜川就业人员。

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7日。

地点: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

须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12年以后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2寸彩照2张。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在属地教育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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