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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2


商政教发〔2014〕36号

商洛市教育局

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教师资格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身心条件。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在商洛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为商洛户籍或在商洛就业人员。

5. 报名范围。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商洛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办法、时间及地点在全省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基础理论报名及组织

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筹管理,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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