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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汉中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3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2.户籍条件。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驻陕非陕西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应按规定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3. 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以省教育厅提供的目录为准。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安排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安排:

①、宣传阶段。2014年1月15日-2014年2月25日,各县区通过各种方式将此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有关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宣传。

②、报名阶段。2014年2月25日-3月5日,申请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初审并预报名,各县区须于2014年3月8日前将《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培训院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系,联系人:赵天、何昉,联系电话:2211449、221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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