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云南芒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2014年芒市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芒市的中国公民,可依法申请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9月23日至10月9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网络申报,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申报系统。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
10月10日至10月21日,到芒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思想品德鉴定表》及体检表,完成体检后在10月21日前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思想道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提交给市教育局人事股,由市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安排测试。
10月24日下午14:30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芒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抽取测试时间,10月25日进行测试。
11月1日至11月30日,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12月1日至12月2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并请各认定人员认真核对数据、若有错误到芒市教育局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分科目说课的方式进行,提前30分钟抽课题,准备30分钟,说课在15分钟内完成。每组5位评委,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测试内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范围为芒市中学高二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范围为芒市民族中学八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的范围为芒市城区小学三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范围为市幼儿园小班上学期教材。
10月24日下午14:30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芒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抽取测试时间,10月25日进行测试,请各位参加测试的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场。
测试地点:芒市三小
10月25日在芒市教育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测试成绩。
纪律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在休息室等候,抽说课课题后到指定的准备室备课,进备课室只能带课本及说课课题,其余的材料一律不准带入准备室,进说课室可带自己在30分钟内准备的说课稿及课本,不遵守纪律者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芒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芒市教育局 2121803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