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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宣威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3


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制度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行业准入制,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以及《云南省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4]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教育系统

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因工作变动,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

2、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宣威籍公民均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请查看云南教育网:和进入宣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宣威市教育局页面。

三、报名地点

请带好相关证件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及信息录入并进行审核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

四、日程安排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要求,2014年教师资格受理时间,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如下:4月15日至4月26日,全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信息确认。如果在网报期间未报名者,过后不能进行报名,因为今年网络没有设置 添加信息 栏。按照认定权限,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宣威市教育局认定。4月28日至4月30日统一报送申请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到曲靖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5月15日至5月16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宣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3日至25日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到曲靖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3日至6月30日,上报信息,到曲靖市教育局领取证书、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初给遗失教师资格证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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