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鹤庆县教育局
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
公 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大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网络申报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5月26日。
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应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云南省申请人再登录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后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或点击 网上申报 栏目,再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
3、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全部工作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学校或所任教的中学、中心学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①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鹤庆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⑧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⑨办证照片。各中学、中心学校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由审验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务必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5:00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在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再次审核申报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5月26日.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带好各种证件原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鹤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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