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河北省关于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申请之日前调入本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3月11日 3月15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3月16日 3月19日 申请人所在高校;
3、体检时间:3月16日 3月19日各市指定医院,现场确认后即可体检;
4、高校报送材料时间:3月25日 3月29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4月8日 4月15日。装订办法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hee.cn/zhuangding.htm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材料不全和以开放式网络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必须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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