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相关人员: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上半年莲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莲都区、开发区的人员均可向莲都区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第一步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第二步进行现场确认,上交所有申请材料;第三步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
三、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21日,逾期将不能进行网报。报名前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报名时,请区分 全国统考 及 非全国统考 报名入口。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手机填写全号,座机加区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网络生成的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修改使用,遗忘了则不能登录。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24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通知中规定的各种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确认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197号 莲都区教育局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8-2656211。该确认点只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莲都区、开发区的申请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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