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4年春季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7:03


温州市鹿城区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规定,现将温州市鹿城区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鹿城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在规定有效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正式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 4月13日截止。

四、网报方式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