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路桥区,或户籍不在路桥区,但人事档案挂靠在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路桥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认定流程
1、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选择网报入口,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台州市教育局 ,确认点选择 路桥区确认点 。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路桥区教育局 ,确认点选择 路桥区确认点 ,申请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提交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它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即可完成打印工作。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 承诺书 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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