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浙江台州三门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门县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县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台州市教育局,确认点为三门县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三门县教育局。
二、时间安排
1.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和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网报时间均为9月26日至10月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1日。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3.能力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
10月11日申请人持所需证件到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综合1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故请申报人员注意务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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