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浙江衢州衢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衢江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衢江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 的认定。 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和衢江区范围户籍的人员可向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网报时间:10月1日-10月10日。
三、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4.选择 认定机构 。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衢江区级认定机构 。
5.选择 确认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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