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四川宜宾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暨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暨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宜宾市教育局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暨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如下:
一、全市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受理对象
1.户籍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宜宾市外的人员:要求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
认定权限
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均由申请人户籍或
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
核。
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由各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后,统一交市教育局认定。
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全市认定教师资格咨询联络方式
8225631 查阅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通告的方式:通过 宜宾教育网 首页正下方 县(区)教育局网站 连接,点击进入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网站,再进入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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