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笔试、面试变化解析
北京市将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实践能力题占主导
参加统考后,教师资格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12月各举行一次。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
考生最关心考试的内容和难度。相关讲师介绍,2011年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突出了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之前的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改革后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
统考后的最大变化是实践能力将在考试中 唱主角 ,考查实践能力的题目超过60%,涵盖教学活动的大部分知识,从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德育、学生心理发展,到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均有涉及。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查内容包括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因为考查内容更加宽泛,参加试点省份的考生降至27%左右。
笔试科目变化大
虽然改革前后,教师资格考试均是主要考查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但在考试内容上变化很大,尤其是笔试内容,考查范围更广。笔试的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分析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
改革后的教师资格笔试,每个阶段都考察综合素质,涵盖文学、常识、天文、地理,综合性较强,对考生综合能力要求更高。《综合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含《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初中、普通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初中和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普通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测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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