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考点命题:4.1教育目的概念和层次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任何社会实践活动都有预期的目的,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同样如此。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机构、学生的家长和亲友、学校的老师等,都对新一代寄予这样那样的期望,这些期望都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无论具体培养什么领域和什么层次的人才,都必须努力使所有学生都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因此,教育目的对所有学校都具有指导意义。不管学生有多大个别差异,如体质强弱不同、成绩好坏有别、兴趣爱好不一,学校都必须努力使他们的发展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
(二)教育目的的意义和作用
目的是一种引导和推动人们在实践中改造世界和改造社会的精神性动力。目的为实践指明方向,使实践带有自觉性;实践将目的付诸实现,使目的具有客观现实性。目的与实践的关系表现为:一个具体的目的是人们实践活动的起点,并体现于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因此,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终点,它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教育目的对整个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育目的的导向作用
教育目的一经确立就成为人们行动的方向,它不仅为受教育者指明了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因此,教育目的无论是对教育者还是对受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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