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
第三节 教学原则与方法
一、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的含义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我国小学教学原则
1.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
基本涵义
又称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是指既要把现代先进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同时要结合知识、技能中内在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要确保教学的科学性;
②要深入发掘教材和教学情境中蕴含的教育性因素,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③要把这些教育性因素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
④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
2.直观性原则
基本涵义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这一原则是根据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教学规律而提出的,它的提出也是由学生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
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
②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
③要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3.启发性原则
基本涵义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主动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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