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统考)
一、考试目标
1.运用语文学科知识的能力。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和语文教学的基本理论,能在语文教学中灵活运用;了解语文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把握语文学科发展的大致趋势;准确理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实施建议,用以指导自己的教学。
2.语文教学设计能力。能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目标,针对初中学生的认知特征、知识水平及学习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能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生个体差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能准确表述教学目标,恰当选择教学策略,合理利用教学资源,设计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方案设计。
3.语文教学实施能力。掌握初中语文教学实施的基本步骤,能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优化教学环节;熟悉语文教学的组织形式和策略,能依据语文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特征,创设情境、激发动机、组织学习、总结提升;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依据教学需要恰当选用教学媒体。
4.语文教学评价能力。了解语文教学评价的基本方式及特点,掌握基本的评价方式;能够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倡导的评价理念为指导,针对学生实际,合理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能够自觉进行教学反思改善自己的教学。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学科知识
1.了解国内外文学发展概况,熟悉重要作家作品及其风格特征,运用文学理论引领学生品味、鉴赏文学作品。
2.能够针对不同文本的特点,运用分析文本的相关知识和策略,帮助学生提高筛选信息、解释推论、评价判断的能力。
3.熟练掌握汉语言基本知识,遵循初中学生语言学习规律,帮助学生理解语言难点,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4.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熟悉写作教学的过程,能指导学生根据写作目的、内容及要求,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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