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马潭区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和的材料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于每年4月和10月在网上开展报名工作,5月和11月进行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承诺书一式一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
a.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b.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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