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时间:2014-09-30 15:36:38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绍兴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区的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 的认定。其中申请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和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的请到绍兴市教育局认定。
对于户籍不在绍兴市柯桥区,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柯桥区的人员,可以在我区提出申请并参加认定。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绍兴市柯桥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对象
1.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按相应学历要求仍可以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相应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3.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师范类 申请人指其申请认定资格的相应学历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完成相关教育教学内容学习的全日制毕业生。
三、申请时间
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今年下半年具体网报时间为:9月30日 10月9日。
四、申请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在网上报名、注册;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为 红色 按钮,不同申请人员请仔细选择申请入口,进入申请页面后请认真选择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
本人简历 从初中毕业后开始填起,填写到现阶段并注意日期衔接;照片为证件照片格式。
五、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或 幼儿园教师资格 的社会人员请参加 绍兴市柯桥区级认定机构 组织的现场确认;申请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和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的社会人员,请参加 绍兴市级认定机构 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15日 16日,每天8:30-11:00和14:00-16:30。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对本市现场确认网络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到绍兴市柯桥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徐老师、宋老师、洪老师,联系电话:84566111、84566125、 84566138。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绍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参加现场确认。联系人:潘老师,顾老师;联系电话:88905978、88905970。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是在申请人网上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成,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人务请下载PDF格式电子文稿后再打印。下载为A3幅面的直接正反面打印,下载A4幅面的,用A4打印后拼页A3复印,复印方法见附件说明及图示;
②《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填写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各栏目均须正确填写,第8栏须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③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区、县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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