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浙江洞头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洞头教育局 时间:2014-09-29 15:19:48 点击: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现就洞头县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
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网上申报
1.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网址:http://www.jszg.edu.cn
3.程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资格认定网报 栏目,再点击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 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②阅读 网上申报协议 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④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⑤阅读网报 注意事项 。
⑥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⑦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 提交 按钮,即注册成功。
⑧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 资格认定网报 ,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 确认,方可进行 信息修改 修改完毕,点击 提交 完成修改。
⑨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2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2∶00 5∶00
2.地点:洞头县教育局政工科
3. 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⑴《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填报后网上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户籍或人事工作所在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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