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浙江永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永嘉县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县负责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认定。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县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正式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10月17日截止网报系统将于10月17日23:59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4.选择 认定机构 。申报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选择认定机构为 永嘉县教育局
5.选择 确认点 。申请人应根据各自的申报种类,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申报 小学教师资格 的,选择 永嘉县教育局;申报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选择 永嘉县教育局)。
6.阅读 注意事项 。
7.填写 申请材料 。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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