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浙江海曙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海曙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海曙区教育局负责全区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
户籍不在海曙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区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向海曙区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海曙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9月29日-10月8日。
三、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4.选择 认定机构 。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市级认定机构 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 确认点 。
6.阅读 注意事项 。
7.填写 申请材料 。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参加 省考 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选择 认定机构 。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市级认定机构 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 确认点 。
5.阅读 注意事项 。
6.填写 身份信息。
7.填写 申请材料 。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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