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莆田职业技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聘8人公告
为满足教学和发展的需要,我校2017年拟招聘一批高素质的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新教师8名。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招聘新教师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等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2.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至莆田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东令 电话:0594-2293566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山街5号培训楼三楼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
片段教学:考生进入教室后,授课时间约为20分钟左右。评分按百分制,计入考核成绩总分的权重为0.5。
技能测试:准备时间与作答时间为抽到的考题中指定的时间。评分按百分制,计入考核成绩总分的权重为0.5。
考核组现场对应聘者的考核情况,结合考生的现场表现、专业思想、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现场提问和回答情况,根据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投入档案后,现场封闭。招聘活动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拆封、登记成绩、按招聘岗位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序。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本校网站上公示。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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