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二)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共有135人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法定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在附件名单中的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于2016年12月13日 9:00 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未在附件名单教师招聘网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5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或来电提出。
请未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13日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领回本人的小两寸照片等。领取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通过和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均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凭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
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81392812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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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xls
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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