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领取公告上海
上海市2015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顺利结束,为方便广大考生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及时参加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合格证明
领取时间
2015年7月1日--15日。
领取地址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会议室。
领取方式
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网上预约后,持 预约凭证 至现场领取。
网上预约方式:请于6月26日--7月14日期间,打开此公告,点击 我要查询并预约 ,完成预约领证,并打印预约凭证。
因系统设置原因,凡未经预约者,当日无法调取其合格证明,尽请谅解。
领取时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预约凭证。
3、请考生携带好申请教师资格证所需学历的学历证书原件,领取当日提供学历认证服务。
领取要求
1、请考生本人带齐资料,亲自领取,原则上不可代领。
2、请考生本人着装整洁,领取当日安排拍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化照片。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62523036。
2、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 在线咨询 业务咨询 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考生须到本中心领取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请广大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领取。
二、合格证明领取后续相关事宜
普通话证书准备
考生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应聘幼儿园、语文、对外汉语学科教师,普通话证书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于8月初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2015年9月1日-10日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关于学历认证
1、申请人持2000年以前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2、申请人持2000年以后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党校、军校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3、申请人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申请人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友情提示:现场无停车位。
原标题:上海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及后续相关事宜公告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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