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滨江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认定结果公示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滨江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评议、审查,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7至2016年11月11日。
如对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有异议,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请在公示期内向滨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或举报。
联系人:郑老师 举报电话:87702530
举报地址:滨江区政府二楼1230室,教育局人事保卫科。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滨江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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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滨江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认定结果名单
滨江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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