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山东罗庄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罗庄区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罗庄区或高新区,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罗庄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如果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罗庄区或高新区,可以到罗庄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后,将认定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交到罗庄区教体局师训室,统一送交临沂市教育局进行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
2.参加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并于2016年参加临沂市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3.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毕业当年没有申请教师资格证,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与学历和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沂市罗庄区的中国公民。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组织体检
1.体检地点:罗庄区人民医院。申请人打印体检表后按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2016年6月28日 6月30日。
3.体检表: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注意事项:
本次体检严格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检当日需空腹,禁饮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内诊检查。
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网上申报
6月27日8:30 7月1日21: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国考人员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省考人员和师范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罗庄区教育体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临沂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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