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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青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山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27

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证书验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青岛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将于2015年7月5日公布2015年教师资格面试国考人员成绩。

2. 参加2011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并于2015年参加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 已于2015年5月22日公布2015年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省考人员合格名单。

3.2012年至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如具有一级职业资格,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办事程序

网上申请教师资格

7月6日8:30-7月15日17: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国考人员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省考人员和师范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国考人员、省考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师范人员选择 青岛市教育局 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7月13日-7月15日,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代为申请。

三、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非青岛市户籍,工作单位在青岛的人员,提交现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1.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2.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3.师范人员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 表格下载 栏目下载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模板和填写说明。

四、其它事项

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材料,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自动失效,不再退还。

2015年在青岛市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如在青岛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需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直接存入相应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不在青岛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于7月6日至7月10日,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妥善保存。

7月30日,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山东省内不再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工作。

原标题: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1-2.doc

1.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青岛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点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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