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各有关考生: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请各有关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选择个人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选择对应县区教体局确认点,无误后确认。一旦因申请人错选县区确认点,造成认定受理的县区教体局无相关申请人信息或信息不全者,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申报信息,如有不实不予认定。打印《教师资格认定表》须一式两份且双面打印。 2014年4月21日 -22日,将以下材料交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合格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2014年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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