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云和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丽教人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于2016年12月23日前结束。请各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按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 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云和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三、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人员可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每人280元。已经取得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不再组织考试,也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7~2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报名入口,2017年后将不再受理非全国统考人员。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带上相关材料到云和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28日,地点为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请关注 丽水教育网 ,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将适时在网上公布。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报时上传的同底二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上交。
10.《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体检
申请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时,持身份证、空腹到云和县中医院参加体检。
教育教学能力考试
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丽水教育网通知。
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云和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578-5525008。
原标题:云和县教育局关于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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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网报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云和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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