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浙江海盐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现就海盐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海盐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海盐。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海盐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机构及其受理的申请类别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只受理具有海盐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海盐的申请人员。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本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设在海盐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内。
对于高中和中职类的教师资格申请,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作为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设的服务点,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内 高中 及 中职类 国考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服务工作,认定机构仍是嘉兴市教育局。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网上申报: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于10月13日至10月19日,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现场确认:申请人员在完成网报后,于10月20日,携带所需材料到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盐县的 高级中学 、 中等职业学校 和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类国考考生也在该确认点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10月20日,8:30-11:00和13:30-16:30,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地点:海盐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410室,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外语教师资格申请者,请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页, 申请资格种类 栏,注明申请的语言种类。
《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章。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10月以后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证件照4张。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
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我认定中心组织体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3.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十一月中旬对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请于十二月份领取证书 通知公告 栏中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 网上申报 后,请正确选择报名入口。
2、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 市级认定机构 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 县级认定机构 。
3.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
4.填报信息必须准确, 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5.下载打印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签署姓名。《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有公章。《体检表》一份,既往病史处签名,贴上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的彩色证件照。
6.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申请人员需在现场确认后,再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须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回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8.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9.申请人可适时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查看申请状态,其中 审核通过已编号 表示申请者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10.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3-86121857
原标题:海盐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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