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面试公告(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根据《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我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省人社厅统一笔试,学院资格审核后,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现将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9日下午13:00
面试地点: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图书馆二楼第一会议室,请参加面试人员于1月19日下午12:30前到图书馆二楼第二会议室集中。
二、面试岗位:会计1、会计2、审计
三、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面试考官组成。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官人数不超过30%,面试考官中70%的具有考官资格证书。
2、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建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统一笔试成绩按50%计算,面试成绩按50%计算,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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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doc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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