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选调教师补充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发布后,根据截止1月5日的报名情况,经州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州党委组织部批准,决定放宽选调范围,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一、选调范围由原公告范围放宽至 1、全疆党校系统内、全疆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编教师;2、符合党校教学要求、愿意转为事业编制党校教师的全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12日。
三、如在期限内报名人数少于15人,则将选调人数由3名减少至1名。
四、其它条件不变,详见2016年12月23日《公告》。
五、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22日。
其他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专业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3、具有党校教师应具备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咨询、联系电话
范欣: 234291113565306608
刘晓霞: 234534215309944869
邮箱: 16107663@qq.com
如有其他未明事项由中共昌吉州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中共昌吉州委党校选调教师工作的补充公告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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