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福田区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福田区教育局将于9月面向社会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福田区户籍或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挂靠在福田区的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凌晨0:00至9月30日凌晨0:00。
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156,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
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10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福田区户籍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福田区教育局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田区教育局受理后上报深圳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指定医院详见附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表格详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有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盖章后,需加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该表;
7、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本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照片贴在照片页;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包括:在我市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获得的 两学 证书;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 两学 合格证书;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要求加盖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章才有效。以上须提供证书,证明无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或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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