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湖南雁峰区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名单公示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试讲及讲师委员会审核等程序,我局拟认定刘婷玉等137名同志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自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止。对他们的资格问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报雁峰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联系电话:85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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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教文体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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