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延安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国考)通知陕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对象: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延安籍考生。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10日。
3.报名方式及流程: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非师范类。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凡所学专业在中小学有对应学科的,只能申请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请申请人自行打印 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照申报信息如实填写。
二、体检
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内考生持体检表在县级以上医院按体检表格内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2.地点:延安电大教学楼三楼。
3.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9项材料:
网上打印的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完整、合格的体检表1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1张。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按序号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住,然后装入档案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4.确认流程:提交材料 现场核对各种资料 签字确认 离开。
5.注意事项: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 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2319119
原标题: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延安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国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附件
延安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