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盐亭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及条件
凡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盐亭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已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2016年1月1日前取得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人员点击网页右上方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通道报名;2016年1月1日后参加国考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成绩的人员点击网页右上方的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通道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按要求进行信息填报、上传照片,并查看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及登录密码。
2.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请申请人于10月25日 11月5日带上以下材料到盐亭县教体局进行现场确认。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上交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成绩合格证书。
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了相关成绩的申请人员,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b.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016年1月1日后通过国考取得相关成绩的申请人员,需要带上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各科成绩合格证书。
户籍不在盐亭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盐亭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在盐亭进行人事代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体检。
现场材料审核合格后随即发放《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要求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上交《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一天晚上切忌油荤、不能喝酒,体检当天必须空腹、不能喝水 ;②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1张 。
4.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确认、体检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课题、测试人员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6-7122200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9月30日
认定须知:申请认定须知认定申请流程认定问题答疑【集锦】
所需材料:认定申请表认定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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