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辽宁丹东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通知辽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的要求,补考考试费标准仍为38元/科,补考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凡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及格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命题考试,考生本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在2016年1月18日 2016年1月20日到丹东市招考办报名。
补考报名对象:已经取得2013年-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者。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科目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的要求,补考考试费标准仍为38元/科,补考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如考试不及格,2017年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丹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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