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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内蒙古乌审旗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37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乌审旗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部署,乌审旗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18日 6月8日完成各项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4月18日 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00 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

现场确认时间:4月28日 4月29日。

非师范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员,请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乌审旗户籍或者在乌审旗工作的人员。

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6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办理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要求: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寸照片两张。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体检合格证明一份。

要求:近期乌审旗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联系人:谢竹、桑杰扎布,联系电话:0477-7586979。电子信箱:wsjyjrmg@163.com

原标题:乌审旗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乌审旗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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