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00
各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省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至 十一五 末,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0个,主要解决失业成员中的 4050 人员、 零就业 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力争到2010年实现基本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目标,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范围

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财政拨款、政府投资、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岗位。主要包括:

党政群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如厨房厨工、餐厅服务员、司机、门卫、保洁绿化以及从事水、电等设施设备维护等后勤岗位。

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保洁、绿化及城市交通协管等岗位。

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包括社区按规定聘用的劳动协理员、城市居民低保协管员以及社区保洁、扶老托幼等岗位。

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府直属企业、中省驻榆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凡我市户籍,劳动适龄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零就业 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适龄劳动力;

持《再就业优惠证》且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托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4050 人员;

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的;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措施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和政府补贴办法。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为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其它各县月工资不低于460元。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被招用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岗位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劳动局、财政局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市、县劳动、财政部门与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通过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招聘,被招聘人员与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劳务派遣机构建立聘用关系,聘期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补贴、培训补贴、用人单位业务经费补贴和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服务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名列支。

十一五 期间全市累计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0个,其中市本级开发4000个,各县开发6000个。2007年由市公安系统开发城区治安、交通协管员岗位300个,建设局开发市政、绿化、广场、步行街协管员岗位350个,劳动局开发劳动社会协管员岗位及市直机关、事企业工勤岗位550个。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