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00
各县区人事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事局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实施意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简化程序组织招聘。

二、组织管理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同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讲师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原则上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新组建或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适时组织招聘。

三、招聘条件及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